本网讯(艺术设计学院新闻中心 曾宇琳/马银鹤)第四次学代会产生办法
根据《广东理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本次大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01
学代会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共有代表50名,大会的代表总数按本院学生(本、专科)总数的2%计算出。各班级的代表数按相当的比例算出。
02
学代会代表构成
广东理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2517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50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2%。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班委会骨干的学生代表30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0%。代表具体分配如下:
广东理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17 人
艺术设计学院党支部 2人
艺术设计学院易班学生中心 2人
艺术设计学院辅导员助理 2 人
艺术设计学院助理班主任 2人
艺术设计学院新闻中心 2人
艺术设计学院宿管会 2 人
艺术设计学院22级学生代表 7人
艺术设计学院23级学生代表 7人
艺术设计学院24级学生代表 7人
面向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专科生中选举。代表构成应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党员(含预备党员)、团员、群众、奖助学金获得者、学生骨干及班级干部等。
03
学代会代表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正确,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质量。
2、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周围同学的喜爱和拥护。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热心公益,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勇于维护同学和集体的合法利益,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4、关心学校事业改革与发展,对于学生和学校事务有独特见解,有一定的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忠实履行学生代表职责。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
6、遵纪守法,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04
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的选举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由各班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报名、院系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公示等流程自下而上产生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以班委推荐、同学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后,由班委会组织班级全体学生会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出规定名额的学生代表。
3、组织推荐:经组织总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由组织内部进行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规定名额的学生代表。
4、各学院推选产生的代表,上报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经过本次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